全省乡镇(街道)推广1+4治理模式
交汇点讯 通过去年力推的“三整合”改革,江苏1258个乡镇(街道)普遍构建“1+4”简约高效治理模式。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7日从江苏省委编办获悉,全省乡镇(街道)机构由18254个减少为9392个,精简48.5%,改革后平均每个乡镇(街道)设立7.5个机构;平均赋予乡镇(街道)38项行政许可服务类事项、102项行政处罚类事项;市县两级共有2221名行政编制、7256名事业编制划转至乡镇(街道),另下沉人员21847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增加2名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9名下沉人员,保障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
昆山市巴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伍
去年,江苏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通过职责准入、权力调整、资源下沉、全员培训、考核评估、信息共享等6大机制,形成“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审批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基层治理一网格、指挥调度一中心”治理模式。
全省95个县(市、区)先后出台职责事项清单,明确乡镇(街道)事权,对县乡两级共同承担的事项分清主次、明晰权责。清单之外,确需委托或者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职责事项,需由县级职能部门书面申请、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由县级党委政府批准实施。这种制度设计,把牢基层职责事项“入口关”,遏制上级“甩锅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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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基层治理功能,江苏为乡镇(街道)精准赋权。省级《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确定369项可下放给乡镇(街道)的县级行政权力,其中许可服务类46项、行政处罚类323项,供各地按需赋权。赋权工作包含动态调整机制,如发现乡镇(街道)无力承接或造成企业群众办事不便,县级政府应适时调整。各地还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相关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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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权力下放,各地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自上而下跨层级调剂行政编制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给乡镇(街道)。对于无法调剂的参公事业编制等,则通过人员下沉、“县管镇用”的方式,加强基层一线力量。与此同时,苏州等地推动派驻机构属地管理,除中央有明确要求外,上级派驻乡镇(街道)机构原则上一律实行属地管理;仍实行派驻体制的,将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年终综合考核的权重提到50%以上,让基层能够“说得上话、办得成事”。随着事权的下放,同步给予乡镇(街道)财力支持。比如,扬州市将每年增加乡镇(街道)各类财政资金约1.3亿元,提升基层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为了让基层干部尽快适应新模式,各地做好权限下放后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组织各类培训1626次,其中安全生产执法等专业性较强、责任重大的业务为培训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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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改革,乡镇(街道)原有约30个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整合成7至9个职能机构,内部不设科室,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既符合基层实际,又可解决“忙闲不均”问题。各地编办指导乡镇(街道)建立科学系统的内部综合考核制度,实现各类人员同岗同奖。各地还以“三整合”改革为契机,规范针对乡镇(街道)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为了基层治理更加高效智慧,各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建立集“实时监控、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分派处置、协调联动、督查考核”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指挥平台。
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俞军表示,今年江苏将把完善“三整合”改革作为重点,在全省乡镇(街道)中选择一批改革示范点,总结推广示范经验,并制定不同类型乡镇(街道)改革标准,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徐冠英 通讯员 薛猛 未志元
来源:交汇点
编辑 :阿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