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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镇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下称《方案》)近日正式出台。到2020年,我市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1.6万辆以上,基本形成以私人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推广应用格局。同时,将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未来将实现“人-车-桩”之间的便捷互通。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关键和难点都在充电设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市将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累计建设充电桩8000个以上,力争建成充电桩1万个,满足1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
围绕这个目标,今后几年我市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明确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新能源汽车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同时还鼓励充电服务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为了让新能源汽车充电更加方便,我市还计划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大数据等技术,促进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鼓励围绕用户需求,加强手机APP研发推广,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实现“人-车-桩”之间的便捷互通。此外,我市还有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政策的计划,如对新能源汽车实行专用号牌管理,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通行给予便利。
据了解,《方案》除制定了推广应用的量化目标外,还明确将结合我市现有产业基础,培育一批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及“电池、电机、电控”关键零部件配套规模骨干企业,建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基地。而我市在大力鼓励私人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也将继续扩大公共领域推广应用范围。在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城市客运,公路客车以及环卫、邮政、物流、市政、工程、公安巡逻等领域,将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例。到2020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80%以上,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50%以上。(通讯员 张浩 记者 王小月)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