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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镇江警方高压态势 持续严打长江非法采砂

2021-01-28 12:14

今日镇江讯 近日,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针对长江水位不断下降,非法采砂活动有所抬头,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展开冬春季禁砂专项行动,先后破获非法采矿案件7起,查扣采砂船3艘、运砂船5艘,涉案江砂2.5万余吨,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掀起了又一轮严打非法采砂攻势,全力守护一江安澜。


固化合作机制  形成打击合力

2020年10月30日,长航公安局南京深化执法协作座谈会后,镇江分局按照三部委《关于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的通知》和座谈会精神,主动走访地方公安、海事、水利等部门,进一步细化实化打击非法采砂、涉海运输管理等合作机制,打破组织边界,坚持部门协作、条块联动,积极推动联合巡江、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常态化机制化。11月份以来分局联合水利、海事部门出动执法力量327人次、船艇37艘次,开展联合巡江24次,核查涉砂等违法犯罪线索4条,现场抓获非法采砂船1艘、运砂船2艘,经地方公安机关大力协作,抓获非法采砂在逃人员5名。

11月11日,泰州派出所联合泰州市水利局、泰州海事局巡江时,在长江泰州水域查获1艘自吸式采砂船,扣押江砂800余吨。镇江分局积极与地方公安机关联系交流,强化涉砂案件在逃人员抓捕。

在坚持严打现行犯罪的同时,镇江分局积极协调检、法机关,加快对已破案件的审理判决,进一步提升打击震慑非法采砂的社会效果。12月14日,由分局侦破的“7.21”特大非法采矿案在江阴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21名犯罪嫌疑人均得到有罪判决,有力震慑了辖区长江水域非法采砂行为。

强化现行打击  坚持露头就打

针对市际边界水域非法采砂活动明显增多的现象,镇江分局民警深入辖区开展走访,摸排相关线索,密切注视非法采砂动向。通过线索一举出击,现场查获“11.28”、“11.30”非法采矿案。

11 月28 日凌晨,镇江派出所通过精准伏击,在扬中市水利码头查获一艘正在卸砂的运砂船,扣押江砂1690 吨。查明船主戴某在长江安徽段水域与非法采砂船相互勾结,盗采江砂约3000 吨的事实。

11月30日,常州派出所在长江过船港区码头附近水域查获正在非法采砂作业的隐形采砂船2艘、运砂船1艘,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扣涉案江砂2000余吨。查明犯罪嫌疑人杜某、周某某等人于11月先后12次在长江泰兴段水域盗采江砂8400余吨,涉案价值25余万元。

推进行刑衔接  提升打击实效

依据2020年8月国务院修订发布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镇江分局分别与辖区各市海事、水利部门签订了《涉砂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规范》,进一步深化与海事、水利等执法单位行刑衔接移送合作机制,将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有机结合,提升打击实效。

11月初,镇江市水利局依法将巡逻中发现满载江砂、且无法说明来源的2艘运砂船移交分局调查处理。经过深入调查,证实船主闵某某、邵某某某分别在长江芜湖、铜陵附近水域,以砂泵船与货船并绑的方式,分别盗采6000余吨和4000余吨。

11月16日,扬州派出所与镇江市水利局联合巡逻中查获1艘满载江砂的运砂船,且船主张某无法提供江砂来源。分局以此为切入点,开展深入调查,查明张某子自2020年9月以来,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在长江安徽段铜陵水域先后6次盗采江砂计27000余吨,非法获利80余万元的事实。

2020年11月份以来,镇江、泰州、常州等市水利部门已向镇江分局移送涉砂案件线索7条,分局循线追踪,破获非法采矿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全媒体记者 曹海滨  通讯员 程鹤云)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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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近日,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针对长江水位不断下降,非法采砂活动有所抬头,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展开冬春季禁砂专项行动,先后破获非法采矿案件7起,查扣采砂船3艘、运砂船5艘,涉案江砂2.5万余吨,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掀起了又一轮严打非法采砂攻势,全力守护一江安澜。


固化合作机制  形成打击合力

2020年10月30日,长航公安局南京深化执法协作座谈会后,镇江分局按照三部委《关于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的通知》和座谈会精神,主动走访地方公安、海事、水利等部门,进一步细化实化打击非法采砂、涉海运输管理等合作机制,打破组织边界,坚持部门协作、条块联动,积极推动联合巡江、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常态化机制化。11月份以来分局联合水利、海事部门出动执法力量327人次、船艇37艘次,开展联合巡江24次,核查涉砂等违法犯罪线索4条,现场抓获非法采砂船1艘、运砂船2艘,经地方公安机关大力协作,抓获非法采砂在逃人员5名。

11月11日,泰州派出所联合泰州市水利局、泰州海事局巡江时,在长江泰州水域查获1艘自吸式采砂船,扣押江砂800余吨。镇江分局积极与地方公安机关联系交流,强化涉砂案件在逃人员抓捕。

在坚持严打现行犯罪的同时,镇江分局积极协调检、法机关,加快对已破案件的审理判决,进一步提升打击震慑非法采砂的社会效果。12月14日,由分局侦破的“7.21”特大非法采矿案在江阴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21名犯罪嫌疑人均得到有罪判决,有力震慑了辖区长江水域非法采砂行为。

强化现行打击  坚持露头就打

针对市际边界水域非法采砂活动明显增多的现象,镇江分局民警深入辖区开展走访,摸排相关线索,密切注视非法采砂动向。通过线索一举出击,现场查获“11.28”、“11.30”非法采矿案。

11 月28 日凌晨,镇江派出所通过精准伏击,在扬中市水利码头查获一艘正在卸砂的运砂船,扣押江砂1690 吨。查明船主戴某在长江安徽段水域与非法采砂船相互勾结,盗采江砂约3000 吨的事实。

11月30日,常州派出所在长江过船港区码头附近水域查获正在非法采砂作业的隐形采砂船2艘、运砂船1艘,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扣涉案江砂2000余吨。查明犯罪嫌疑人杜某、周某某等人于11月先后12次在长江泰兴段水域盗采江砂8400余吨,涉案价值25余万元。

推进行刑衔接  提升打击实效

依据2020年8月国务院修订发布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镇江分局分别与辖区各市海事、水利部门签订了《涉砂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规范》,进一步深化与海事、水利等执法单位行刑衔接移送合作机制,将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有机结合,提升打击实效。

11月初,镇江市水利局依法将巡逻中发现满载江砂、且无法说明来源的2艘运砂船移交分局调查处理。经过深入调查,证实船主闵某某、邵某某某分别在长江芜湖、铜陵附近水域,以砂泵船与货船并绑的方式,分别盗采6000余吨和4000余吨。

11月16日,扬州派出所与镇江市水利局联合巡逻中查获1艘满载江砂的运砂船,且船主张某无法提供江砂来源。分局以此为切入点,开展深入调查,查明张某子自2020年9月以来,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在长江安徽段铜陵水域先后6次盗采江砂计27000余吨,非法获利80余万元的事实。

2020年11月份以来,镇江、泰州、常州等市水利部门已向镇江分局移送涉砂案件线索7条,分局循线追踪,破获非法采矿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全媒体记者 曹海滨  通讯员 程鹤云)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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