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组《关于建立镇江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检查机制的通知》,近期,市商务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丹徒区、扬中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听取了相关市(区)政府冷链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并抽查了部分商场、超市、食品加工企业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企业进口冷链食品储存管理、接触冷链食品人员防护措施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认真查验了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来源、海关检验检疫证明、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入库管理及生产记录等台账资料。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地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较好,基本能够按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完善进口冷链食品入库贮存管理流程。
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销售区域需要相对独立,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对应的“江苏冷链”电子追溯码。消费者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冷链”小程序进行查询,点击“消费者溯源”,即可扫描产品的电子追溯码,了解具体信息。
全市贮存、加工、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市场主体也加强了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责任,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手套,操作前后进行手部清洗消毒,工作服及时清洗消毒。
市餐饮安全监督所提醒消费者,购物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用手直接接触;结算时提倡使用支付宝、微信等非接触支付方式,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不从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购买冷链食品。确需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严格查验该批次食品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或《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也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扫该食品对应的“江苏冷链”电子追溯码查询相关信息。(全媒体记者 俞佳融)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