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今天记者获悉,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和平路派出所侦办的一起涉嫌寻衅滋事案件被镇江润州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金山宝地商业广场中国工商银行ATM机被砸!”“中山西路中国建设银行ATM机被砸!”“中山西路兴业银行ATM机被砸!”……2020年1月17日上午,短短10分钟内,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和平路派出所连续接到多起报警称银行ATM机被砸。“从现有信息来看,疑似同一人或同一团伙所为,沿着中山西路连续作案。”根据报警地点及报警时间推断,接处警民警推断嫌疑人存在继续作案的可能,立即将情况报给所领导。所领导迅速将情况上报分局刑警大队,组织警力三线并进,分别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固定证据、在未接报的周边银行自助柜台进行蹲守。
与此同时,和平路派出所获悉其他派出所辖区也有银行的ATM机被砸毁。民警到达现场后火速调取多家银行监控,监控显示,嫌疑人为一名年轻男子,其手持一块砖头奋力地向ATM机砸去,神色癫狂,直至ATM机屏幕损坏方肯罢休,紧接着,他又将砖头砸向其他完好的ATM机,在将机器全部损坏后,又前往下一家银行进行作案。经过身形、面貌比对,“这个人我认识,之前处理的一起纠纷警情当事人就是他。”副所长孙俊迅速锁定嫌疑人为辖区住户王某,立即率人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然而在审查过程中,嫌疑人王某始终默不作声,偶尔还会表现出傻笑、哭泣的情况。鉴于对其精神状况是否正常的考虑,派出所通过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对王某进行了精神疾病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最终,王某交待其因琐事与父母发生口角,1月17日早晨起来外出散心,但在散步过程中心情愈加郁结,认为人生一切都不顺利,烦闷情绪堆积在心头无法纾解,烦躁的情绪使他不顾后果捡起路边的石块将回家沿途路过的ATM机屏幕都砸毁了。因为一时的不快而冲动连砸29台ATM机,造成财物损失近8万元,最终,王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冲动的代价,因犯寻衅滋事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吴步琴 袁擎旭)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