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2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曙海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全市上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紧盯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争先进位、加速奔跑,夺取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产业强市强力推进,经济指标逆势上扬,发展动能持续增强,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城市品质持续提升,改革创新活力倍增,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较好完成了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两争一前列”的殷切嘱托,按照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的部署,以“十四五”规划蓝图为引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第一动力,抢抓融合发展机遇,推进产业强市战略,攻坚克难、真抓实干,高质量开启镇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关于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镇江新发展阶段特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力实现“两争一前列”,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效能治理,在谱写“镇江很有前途”新篇章中争得更大城市荣光,为全面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启镇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关于镇江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的决议
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镇江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镇江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镇江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镇江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镇江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的决议
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镇江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镇江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镇江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镇江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
关于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明龙主任代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部署,依法履职,创新作为,不断提升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质效,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为镇江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汤小夫院长所作的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法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深入推进新发展阶段司法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为让“镇江很有前途”跑进现实、实现“三高一争”奋斗目标,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关于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新祥检察长所作的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用实干维护民权民利,用实绩促进公平正义,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让“镇江很有前途”跑进现实、实现“三高一争”奋斗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