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30岁的袁某,曾参军入伍,现在是丹阳市开发区的一名民兵。但是,他却因自己的难忘的“军旅情缘”,在丹阳站乘坐火车时被民警拦了下来,并被带走调查。这到底怎么回事?
1月13日,丹阳火车站铁路警方介绍,8日上午8点多钟,南京铁路公安处丹阳站派出所民警接到安检员报警,一名乘客在过安检仪检查的时候,行李中出现了疑似子弹的影像。
随即,民警到场并进行开包检查,发现这名旅客双肩包内有4枚子弹,3枚弹壳。民警介绍,由于携带物品的外形特征、重量与真实的弹药很相像,民警将袁某带到民警值班室进行调查。
经查,袁某是丹阳市开发区的一名民兵。2020年丹阳人武部开发区武装部组织民兵,去镇江国防园进行民兵军事训练。在中午休息时,袁某到靶场捡了一些上午打靶的掉在地上的弹头和弹壳,并组装起来。面对民警,袁某称,“自己当过兵,很怀念当兵的时候,捡子弹也只是想留作纪念。”
民警对子弹进行了没收,并送往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经初步鉴定为空包弹,里面没有弹药。尽管如此,民警介绍,这也是《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明令禁止携带的。
铁路民警就此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有妨害公共安全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此,警方警示:面对各类枪支弹药,请慎重,请远离!(通讯员 于志丽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