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随着2021年1月起镇江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企业养老保险新办退休等业务办理时间作相应调整。
据了解,从2021年1月起,镇江基本养老金发放结算期由原每月1-9日,调整为6-14日,在此期间暂停办理退休人员新增和减少业务。与此同时,从2021年1月起,镇江企业养老保险新办退休申报、丧抚费申领等业务的办理时间,由原每月10日至月末,调整为每月15日至次月5日(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除外)。 (王翔 沈春来)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