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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字诀念得好,只签字不履行……这家洗衣店,连消协都看不下去了

2021-01-01 14:53

今日镇江讯 经营者立足商圈的根本在于不能造成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失,不能失信于消费者。然而,今天(1月1日)下午,记者从镇江市消费者协会获悉,位于镇江市区娄巷的镇江多妮妮洗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妮妮”全部特指该店),却屡屡突破底线,消协给广大市民发出提醒:洗衣慎选这家“多妮妮”。

对消费者的诉求“打太极”,久拖不决

据镇江市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9月,消费者杨女士在“多妮妮”干洗了一件价值9000多元的风衣,去取衣服发现上面的皮质部分被拆过,“明显是重新缝上去的”,而且消费者反映“皮是坏的”。“多妮妮”就拿着这样的衣服交给杨女士,让她感到惊讶和气愤。经多次协商,“多妮妮”最终同意赔偿给杨女士1200元现金和1500元的洗衣券。杨女士说:然而,“多妮妮”作出的承诺却不算数,一直拖着不兑现。

同样在9月,有类似遭遇的还有消费者戴先生。据戴先生介绍,“多妮妮”把他价值万元的大衣洗坏掉了,经多次交涉,“多妮妮”同意赔偿1200元和若干洗衣券,然而“多妮妮”一位施姓负责人不仅不接电话也不兑现赔偿。

2020年4月,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称,她在“多妮妮”洗了一件皮草,洗得缩水了,颜色洗变了,并且也变硬了,最终,“多妮妮”同意赔偿,却以估价为由,一直拖着不给张女士答复。

消费者骆女士将儿媳妇的两件品牌风衣送去多妮妮清洗,拖了5个月才通知她洗好了,但是有一件衣服的腰带、袖带却没有了。“多妮妮”承诺赔偿,负责人却一直不出面,电话也联系不上,久拖不决。

消费者刘女士在“多妮妮”洗了一件长款羽绒服,也一直没有交付,只是说会帮她查找,隔了5个月都没有消息。朱女士送洗一件皮衣,“多妮妮”承认把衣服弄丢了,却无人处理此事。有类似遭遇的还有成先生、王女士等多位消费者。

造成消费者的财产损失,本来已是不该发生的事情,在“多妮妮”这儿却屡屡发生。

对调解协议只签字不履行,有诺不践

更令消费者无法接受的是,“多妮妮”或者长时间拖着不解决,或者有诺不践,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多妮妮’依旧没有一点诚信的态度。”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说。

2019年1月8日,市消协召集“多妮妮”及消费者张女士调解,经协商,“多妮妮”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同意,“多妮妮”对张女士的承诺是:“同意赔偿3000元,在一星期内到账。”

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签订了,然而,截止到目前,张女士都没有收到“多妮妮”的赔偿。

“‘多妮妮’对市消协的调解、对消费者的承诺,都存在阳奉阴违、有诺不践的情况,明显有悖于诚信经商的原则。”

对法院判决视若无睹,多次被强制执行

消费者朱女士将一件黑色短款羊皮皮衣送“多妮妮”干洗,其后,她多次去取衣服时,均被“多妮妮”以皮衣清洁时间较长为由,称皮衣尚未洗好。数月后,施姓负责人最终告知:该皮衣可能已遗失。当朱女士要求“多妮妮”赔偿时,施姓负责人又以“再找找看”为由,拖着不解决。

京口区人民法院判决“多妮妮”赔偿朱女士1600元,并退还干洗费用160元,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也因为送洗衣物丢失,消费者马女士长久得不到赔偿,将“多妮妮”告上法庭。京口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日作出的(2020)苏1102民初6号民事判决,判定“多妮妮”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马女士1155元。然而“多妮妮”依旧没有执行判决。

京口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4日立案受理,接受申请执行人的要求,强制执行,且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同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据介绍,除了消费纠纷引发的诉讼,“多妮妮”在该院还有数起劳务类诉讼,有些还被申请了强制执行。

“《消法》已明确提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特别是经营者应当尽到主体责任,消费市场的回暖,消费信心的提振,都需要经营者提供更优良的产品、更优质的服务,更加需要经营者的诚实守信。”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说。有鉴于“多妮妮”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对市场的极其不尊重,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洗衣慎选位于市区娄巷的镇江多妮妮洗衣有限公司。(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朱旭海)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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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经营者立足商圈的根本在于不能造成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失,不能失信于消费者。然而,今天(1月1日)下午,记者从镇江市消费者协会获悉,位于镇江市区娄巷的镇江多妮妮洗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妮妮”全部特指该店),却屡屡突破底线,消协给广大市民发出提醒:洗衣慎选这家“多妮妮”。

对消费者的诉求“打太极”,久拖不决

据镇江市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9月,消费者杨女士在“多妮妮”干洗了一件价值9000多元的风衣,去取衣服发现上面的皮质部分被拆过,“明显是重新缝上去的”,而且消费者反映“皮是坏的”。“多妮妮”就拿着这样的衣服交给杨女士,让她感到惊讶和气愤。经多次协商,“多妮妮”最终同意赔偿给杨女士1200元现金和1500元的洗衣券。杨女士说:然而,“多妮妮”作出的承诺却不算数,一直拖着不兑现。

同样在9月,有类似遭遇的还有消费者戴先生。据戴先生介绍,“多妮妮”把他价值万元的大衣洗坏掉了,经多次交涉,“多妮妮”同意赔偿1200元和若干洗衣券,然而“多妮妮”一位施姓负责人不仅不接电话也不兑现赔偿。

2020年4月,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称,她在“多妮妮”洗了一件皮草,洗得缩水了,颜色洗变了,并且也变硬了,最终,“多妮妮”同意赔偿,却以估价为由,一直拖着不给张女士答复。

消费者骆女士将儿媳妇的两件品牌风衣送去多妮妮清洗,拖了5个月才通知她洗好了,但是有一件衣服的腰带、袖带却没有了。“多妮妮”承诺赔偿,负责人却一直不出面,电话也联系不上,久拖不决。

消费者刘女士在“多妮妮”洗了一件长款羽绒服,也一直没有交付,只是说会帮她查找,隔了5个月都没有消息。朱女士送洗一件皮衣,“多妮妮”承认把衣服弄丢了,却无人处理此事。有类似遭遇的还有成先生、王女士等多位消费者。

造成消费者的财产损失,本来已是不该发生的事情,在“多妮妮”这儿却屡屡发生。

对调解协议只签字不履行,有诺不践

更令消费者无法接受的是,“多妮妮”或者长时间拖着不解决,或者有诺不践,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多妮妮’依旧没有一点诚信的态度。”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说。

2019年1月8日,市消协召集“多妮妮”及消费者张女士调解,经协商,“多妮妮”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同意,“多妮妮”对张女士的承诺是:“同意赔偿3000元,在一星期内到账。”

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签订了,然而,截止到目前,张女士都没有收到“多妮妮”的赔偿。

“‘多妮妮’对市消协的调解、对消费者的承诺,都存在阳奉阴违、有诺不践的情况,明显有悖于诚信经商的原则。”

对法院判决视若无睹,多次被强制执行

消费者朱女士将一件黑色短款羊皮皮衣送“多妮妮”干洗,其后,她多次去取衣服时,均被“多妮妮”以皮衣清洁时间较长为由,称皮衣尚未洗好。数月后,施姓负责人最终告知:该皮衣可能已遗失。当朱女士要求“多妮妮”赔偿时,施姓负责人又以“再找找看”为由,拖着不解决。

京口区人民法院判决“多妮妮”赔偿朱女士1600元,并退还干洗费用160元,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也因为送洗衣物丢失,消费者马女士长久得不到赔偿,将“多妮妮”告上法庭。京口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日作出的(2020)苏1102民初6号民事判决,判定“多妮妮”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马女士1155元。然而“多妮妮”依旧没有执行判决。

京口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4日立案受理,接受申请执行人的要求,强制执行,且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同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据介绍,除了消费纠纷引发的诉讼,“多妮妮”在该院还有数起劳务类诉讼,有些还被申请了强制执行。

“《消法》已明确提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特别是经营者应当尽到主体责任,消费市场的回暖,消费信心的提振,都需要经营者提供更优良的产品、更优质的服务,更加需要经营者的诚实守信。”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说。有鉴于“多妮妮”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对市场的极其不尊重,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洗衣慎选位于市区娄巷的镇江多妮妮洗衣有限公司。(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朱旭海)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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