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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2020-12-31 22:46 新华社  

记者3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自2021年1月1日起,人民银行全面承担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具体开展服务性登记工作。

人民银行介绍,市场主体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和查询的,将统一以互联网方式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由办理登记的当事人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不开展事前审批性登记。

据介绍,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类型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七大类。

来源:新华社

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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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自2021年1月1日起,人民银行全面承担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具体开展服务性登记工作。

人民银行介绍,市场主体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和查询的,将统一以互联网方式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由办理登记的当事人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不开展事前审批性登记。

据介绍,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类型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七大类。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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