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12月12日上午,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12月12日-13日,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较差,达到《镇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黄色预警启动条件。
我市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全市石化、火电、钢铁、水泥窑等行业9家企业按照《关于推进重点行业短期深度减排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秋冬季短期深度减排工作方案;列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的1140家企业落实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停止爆破、破碎、建筑拆除作业。
与此同时,暂停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土方运输;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市大气办将对各地、各部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 (全媒体记者 杨佩佩 通讯员 李媛)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