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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一私人诊所违规行医被罚 事后辩称熟人未收费、不违法

2020-12-03 18:02

今日镇江讯   近日,有市民向市卫生监督所举报称:我市某妇科诊所存在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情况。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这家个体妇科诊所负责人却辩称:“我是为熟人取环,没收取费用,不违法。”最终,执法人员依法对这家诊所做出了行政处罚。

接到举报后,市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诊所开展突击检查。在诊所的治疗室,执法人员发现了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药品、宫内节育环和医疗器械。面对确凿的证据,诊所负责人主动交待了给一名女子取环的事实,但也辩称,这是给熟人帮忙,并未收取费用,所以他认为这并不违规。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虽然该诊所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为“妇产科”,诊所负责人也取得了《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但是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科长孙艳表示,该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标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且为个体医疗机构,因此取环的行为属于非法为他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经依法裁量,对该诊所作出了警告和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孙艳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都应该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给熟人看病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

为进一步净化群众就医环境,更好地保障市民就诊安全,近年来,市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法宣传,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市90余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同时,重点对全市192家个体诊所进行了摸排检查,查处了个体诊所违规开展取环、上环、人流等计划生育手术行为3起,罚没款共计3万余元。(通讯员  雒心怡  全媒体记者 杨泠)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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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近日,有市民向市卫生监督所举报称:我市某妇科诊所存在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情况。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这家个体妇科诊所负责人却辩称:“我是为熟人取环,没收取费用,不违法。”最终,执法人员依法对这家诊所做出了行政处罚。

接到举报后,市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诊所开展突击检查。在诊所的治疗室,执法人员发现了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药品、宫内节育环和医疗器械。面对确凿的证据,诊所负责人主动交待了给一名女子取环的事实,但也辩称,这是给熟人帮忙,并未收取费用,所以他认为这并不违规。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虽然该诊所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为“妇产科”,诊所负责人也取得了《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但是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科长孙艳表示,该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标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且为个体医疗机构,因此取环的行为属于非法为他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经依法裁量,对该诊所作出了警告和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孙艳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都应该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给熟人看病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

为进一步净化群众就医环境,更好地保障市民就诊安全,近年来,市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法宣传,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市90余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同时,重点对全市192家个体诊所进行了摸排检查,查处了个体诊所违规开展取环、上环、人流等计划生育手术行为3起,罚没款共计3万余元。(通讯员  雒心怡  全媒体记者 杨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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