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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起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 看看您的车在内吗?

2020-11-09 11:04

今日镇江讯  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热烈反响。那具体如何实施、怎样实施成为了市民关心的热点。11月9日,记者从镇江交警部门获悉,12项新措施实施细则已经发布,其中“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如何实施是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

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以内的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对10年以上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检验周期表(10年以内)

对在用车第7年已按规定检验的,第8年免检,第9年、第10年需正常参加检验;对在用车第9年已按规定检验的,不享受免检政策,第10年需正常参加检验。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不适用该措施,仍应按原规定周期检验。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适用于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或者临时驾驶许可,也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为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在考领驾驶证报名时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测试的形式通过机动车驾驶理论考试系统,测试的内容和题目由部局统一提供,题型包含选择题、判断题等,随机抽选,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测试通过的受理报名,未通过的可以在三个月内补测两次,测试成绩三个月内报名有效。

此外还有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等共计10条新措施,也将于2020年11月20日起正式实施。(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田晨)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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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热烈反响。那具体如何实施、怎样实施成为了市民关心的热点。11月9日,记者从镇江交警部门获悉,12项新措施实施细则已经发布,其中“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如何实施是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

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以内的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对10年以上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检验周期表(10年以内)

对在用车第7年已按规定检验的,第8年免检,第9年、第10年需正常参加检验;对在用车第9年已按规定检验的,不享受免检政策,第10年需正常参加检验。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不适用该措施,仍应按原规定周期检验。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适用于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或者临时驾驶许可,也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为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在考领驾驶证报名时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测试的形式通过机动车驾驶理论考试系统,测试的内容和题目由部局统一提供,题型包含选择题、判断题等,随机抽选,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测试通过的受理报名,未通过的可以在三个月内补测两次,测试成绩三个月内报名有效。

此外还有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等共计10条新措施,也将于2020年11月20日起正式实施。(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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