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我市市设权力清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公布。这是我市首次编制市设权力清单,涉及7个部门,共38项权力。清单的建立将有效促进我市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推动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市委编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负责人介绍,市设权力清单是指有立法权的设区市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设置的、仅在本设区市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统一的规范和程序编制形成并对外公布的权力事项清单。“本次市设权力清单编制工作自今年6月启动,历经市级部门编制初稿、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委编办复核确认等阶段,最终形成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稿并经审议通过。”
此次公布的市设权力清单,涉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等7个部门,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25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权力3项,涵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城市绿化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郭伟 朱婕)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