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中小学暑假已正式开始,和越来越热的天气一样,各种“培训热”也在不断升温。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的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与承诺、教育效果与承诺不符、霸王条款、服务质量差、缴费容易退费难等问题。特别是消费者在参加培训后,觉得不适合或其他一些原因要求退费时,遭到培训机构的拒绝引发了一些投诉。
退费时商家变了卦
消费者张女士投诉,在市区一家英语培训机构替孩子报了培训班,双方在协议上注明“如果不满意可以在试课时间(两小时)之内决定是否继续上课”。张女士表示,自己的小孩才上了一节课(两个小时之内)觉得不满意,现在要求退款,商家以各种理由拖延。
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认为,按照《消法》规定,既然双方约定了两小时之内不满意可不再上课,就应该按照协议履行约定。经协调,这家英语培训机构同意了张女士的退费请求。
退费太少引发纠纷
消费者陈先生向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投诉称,自己交了3500元报名参加了市区一家培训机构举办的建筑工程造价课程培训。在培训过程中,陈先生发现,培训效果不好,很多时候讲的都不是专业知识,勉勉强强上了20个小时后,陈先生就申请停课了。但培训机构只同意退1200元。陈先生认为退1200元太少,要求协调。
经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协调,培训机构同意再退500元给陈先生。
预付式教育消费 存在先天不足
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分析认为,目前培训教育的根本问题是,教育培训机构总体上仍然是“以教为主”,而不是“以学为主”,把教育培训当成“摇钱树”或者是“纯生意”,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轻视教育的本质。表现之一就是普遍采用预付式消费模式,也就是在正式学习之前,首先一次性收取多少课时的费用。目前,我市的一些中小学课外辅导机构,要求报名者一次性交纳几十甚至上百课时的培训费。从近几年来的消费维权规律分析,预付式消费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天然基因”,如果政府监管不到位被市场滥用,危害非常大。教育消费预付费同样也是如此,消费者一旦交了钱,就会处于被动地位。
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要注意以下四点:一是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消费者一定要先检验是否有教育局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及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要选择合法办学、年检合格、口碑较好、长期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此外,要查验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中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二是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消费争议,以便据书面合同维权。三是要了解收费政策,开具发票。四是对不熟悉的培训机构应持谨慎态度,消费者先采取短期试课,等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签订后续合同缴费,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编辑:阿奎 记者:陈红生 姜萍)